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老师做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校决定对
2008
年度结题验收的自筹经费项目报销一定版面费。
一、报销范围
2008
年
12
月
28
日
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自筹经费项目。
二、
报销额度
具体规定为:①
SCI
、
SSCI
、
EI
、
A
&
HCI
论文每篇不超过
1000
元,每个项目限报
2
篇;②
ISTP
、
CSSCI
收录
论文、国家核心期刊(北图
2004
版)论文每篇不超过
500
元,每个项目限报
1
篇;
③
其它普通期刊论文不予报销。
三、报销程序
请项目负责人凭论文杂志(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和版面费票据,于
2009
年
4
月
30
前到科技处办理(行政北楼
406
),过时为自动放弃。有收录的请带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
86118980
科学技术处
2009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