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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房改房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7-17 来源:

澳门美高梅金殿房改房补贴工作已于2007年2月28日基本结束,为落实2007年3月1日以后进校教职工享受房改房补贴政策,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界定);

2、未享受过房改房(包括在原工作单位)或虽享受过房改房,但未达到国家规定面积标准;

3、未享受过房改房补贴(包括在原工作单位和配偶所在单位);

4、进校时学校给予购房补贴者,不再发给房改房补贴(以协议为依据);

5、职务(职称)、工龄、面积、补贴标准等按南工总(2002)246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1、到后勤管理处领取或从校园网上下载《南京工程学院职工住房(工龄)货币化补贴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南京工程学院职工住房(工龄)货币化补贴申请表》。

3、申报者持《南京工程学院职工住房(工龄)货币化补贴申请表》到原工作过的单位和配偶所在单位住房(房改)管理部门,签署未享受过房改房或房改房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面积标准,以及未享受过房改房补贴的意见并盖章。

4、将《南京工程学院职工住房(工龄)货币化补贴申请表》及原工作单位的证明送后勤管理处。

三、审核发放程序:

1、学校人事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相关情况,后勤管理处组织专门人员核实申报者和配偶享受房改房和房改房补贴情况。

2、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核定补贴标准和金额。

3、公示。

4、发放补贴。

四、相关要求:

1、申报者应按诚信原则,实事求是申报。如弄虚作假,学校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2、澳门美高梅金殿房改房补贴人员范围,截止至2010年7月14日以前进校者。

五、房改房补贴申报交表时间为2010年9月4日至6日,请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交到行政楼北楼四楼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联系电话:86118000钱老师。

后勤管理处

2010年7月17日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职工住房(工龄)货币化补贴申请表》(表一、表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