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往年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澳门美高梅金殿省属高校部门预算申报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安排,于2010年7-8月份进行澳门美高梅金殿2011年部门预算“一上”编制工作。望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做好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一上”申报工作。现将预算“一上”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础信息资料
1.院办:提供归属院办的车辆情况表、学校概况(“二上”申报时提供)。学校概况要求:说明学校基本概况,重点阐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
2.组织部:提供全校在职在岗干部基础信息。
3.人事处:按预算要求提供人员基础信息,包括: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表、在职在编人员基础信息表;单位综合信息情况表。
4.教务处:按预算要求提供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高校招生计划表。
5.资产管理处:提供学校资产设备情况表。
6.后勤管理处:提供房屋建筑物及基础设施情况表、归属后勤管理的车辆情况表。
7.门诊部(计生办):提供独生子女情况表、儿童统筹医疗情况表。
(二) 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反映学校在预算年度内能够取得的各项收入总额。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如实地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收入,不得虚报和瞒报。
1.各部门、各单位主要申报培训收入、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其他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预算。其中:
(1) 教务处:申报各种考试收费收入、学生重修学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的预算。
(2) 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成人教育收费收入、自学考试特色专业收费收入、培训收入、各种考试收费收入的预算。
(3) 其他教育教学单位:申报培训收入及其他收入的预算。
(4) 科技与产业处:申报科研事业收入及校办产业的投资收益的预算。
(5) 后勤管理处:申报经营收入的预算。
(6) 其他部门、单位:申报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各项服务性收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的预算。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相关收入政策,参照往年实际收入水平,结合预算年度情况,科学合理预测各项预算收入。
3.预算收入按收入项目分项计算,逐项列明收入项目名称、收入依据、计算方法及收入金额,按附表“省级部门预算收入项目申报表”格式填报。
(三)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发展性专项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具体职能范围,结合学校“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详细填报项目支出预算。
1.各部门、各单位具体申报资料:
(1)教务处:提供全校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申报资料(含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办等发展性项目项目申报资料)。包括: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按审定批准金额填报的建设项目申报书。
(2) 资产管理处:根据批准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其他各部门的发展性项目的项目申报书,按规定格式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3) 发展规划处、学科办:提供学校学科建设类项目申报资料,需附详细材料。
(4) 后勤管理处:提供全校房屋建筑物及基础设施的大型修缮及改造专项预算,各项预算需附详细材料。
(5) 基建处:提供学校基本建设专项预算申报资料,需附详细材料。
(6) 图书馆:提供图书资料购置预算申报资料。
(7) 其他各部门、各单位:申报本部门、本单位必须建设的上述未列出的其他各项发展性专项预算。
2.各项发展性专项均须填报项目预算申报书,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项目必须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评审报告。
(四) 预算编报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科学、合理地编报预算,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预算编报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报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确保学校预算编报工作按期完成。对无测算依据造成无法核定的,以及不按时报送或不如实报送的单位,学校一律不安排预算。
五、预算编报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 2010年7月30日(周五)前将预算申报材料书面稿和电子稿同时报送财务处,电子稿发送到:CWCYJSK@NJIT.EDU.CN
联 系 人:雷拥军
联系电话:86118157
财务 处
2010年7月16日
附件一:201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书.doc
附件二:2011年部门预算收入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