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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对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1-02-21 来源:

各有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对在研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一、结题验收

1、验收项目范围为2010年12月底前完成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按《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2、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须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3、面上资助项目的验收可以采取通讯(会议)评议的办法,每个项目应由不少于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面上自筹经费项目的验收可以采取通讯(会议)评议的办法,每个项目应由不少于3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可不必另行组织验收。

4、结题验收项目材料包括:《验收报告书》一式3份,代表性成果2套。已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应报送成果鉴定书和鉴定材料各1份。所有材料纸质双面装订,请不要活页及塑封装订

5、结题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书》——到财务处8号窗口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处处长签字,盖财务专用章——装订好的材料交科技与产业处。

二、中期检查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09年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重点反映研究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等。

终止或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报送终止或延期报告,并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三、其它说明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4月5日前将材料交至行政北楼408,电子稿(验收报告书、验收报告书中的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验收和中期检查汇总表、面上项目成果汇总表)发至kjc@njit.edu.cn。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86118986

附件一: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

附件三: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四:验收和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五:面上项目成果汇总表

科技与产业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