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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对省教育厅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1-02-21 来源:

各有关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对在研的省教育厅产业化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一、结题验收

1、验收项目范围为2010年12月底前完成的产业化项目,验收工作按《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2、项目组应提供各类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供验收组织部门审查。

3、项目结题一般采取验收的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表和验收证书,科技与产业处审查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后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工作应根据《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完成的水平与质量进行验收评议。专家组组成人员至少应有4名外单位同行专家。

4、结题验收项目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一式3份,代表性成果2套;验收证书一式6份。所有材料纸质双面装订,请不要活页及塑封装订

5、结题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表》——到财务处8号窗口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处处长签字,盖财务专用章——装订好的材料交科技与产业处。

二、中期检查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09年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重点反映研究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等。

终止或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报送终止或延期报告,并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三、其它说明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4月5日前将材料交至行政北楼408,电子稿(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项目基本信息表、验收和中期检查汇总表、项目成果汇总表)发至kjc@njit.edu.cn。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86118986

附件一: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附件三:江苏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四:江苏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五:江苏省普通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六:验收和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七:项目成果汇总表

科技与产业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