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南工〔2022〕1号)、《南京工程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南工审〔2021〕17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决定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的目的
通过审计调查,了解学校近三年合同履行情况,并进行客观评价,揭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合同履行、推进科学化精细化合同管理。
二、审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调查的对象是学校近三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以南京工程学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即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签订的合同。
三、审计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前期采购情况。合同签订前的采购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合同用印及签订是否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
(二)收付款情况。付款合同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收款合同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开票、收取有关款项。
(三)固定资产或者服务情况。实地盘点固定资产、检查提供服务情况,是否与采购内容一致。
(四)合同履约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审计调查由学校审计处统筹组织,派出审计组具体实施。
审计组组长:刘敏
审计组副组长:卞瀚婧 王丽
审计组成员:戴莉 张侠 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本次审计调查从2022年11月11日开始,到2023年1月10日结束。请各部门、单位重视本次审计调查工作,届时做好配合。
联系人:卞瀚婧,办公电话:86118335,办公地点:行政北楼503室。
审计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