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南工党组[2007]15号)文件规定,院(系)党委发展学生党员的预审权和审批权将正式下放,为明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规范发展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员学生辅导员;重点是院(系)党委兼职组织员。
二、培训内容和目的
通过培训,院(系)党组织及有关人员
明确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党委兼职组织员明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学生党员发展计划
审核要求和党员发展材料审核要求等,切实加强
学生党建工作
。
三
、有关要求:
请各院(系)党组织从提高澳门美高梅金殿学生党务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角度出发,重视本次培训班工作。根据培训安排,参加培训人员原则
上不得请假,有课、有事者请提前妥善做好协调和安排。
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二○○七年十月十日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培训班日程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