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课题组: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此次中期检查的对象为2007年以来省教育厅立项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含指导性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项目研究的质量情况。
二、项目结项
此次结项的项目范围是指2006年以来省教育厅立项的、研究周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截止的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含指导性项目),同时对2005年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项目进行清理,原则上不再申请延期结项。
三、程序与要求
1
、请项目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二份,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二份,同时报送《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电子版一份(以上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2
、请项目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四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三份,同时报送《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份(以上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3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4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12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行政北楼406室)。联系人:黄文华;联系电话:86118980;邮箱:kjc@njit.edu.cn。
科学技术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3、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4、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