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资产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于2009年9月14日至10月30日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核查工作,本次专项核查重点是各院(系、部、中心)实验室建账情况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资产核查的内容:
1、全面核查条码标签更新张贴情况(第一位置正前方右上角顶端,第二位置正前方右上角侧面)。条码标签及资产帐已于2009年3月份发给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如有缺失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2、各实验室建帐情况,帐、物相符情况。各实验室要有本实验室的资产账,帐、物相符,借出资产要有登记。
3、大型仪器设备(大于10万元)的使用情况。要对着铭牌逐项核对资产帐,每台设备使用记录要齐备。
4、校企共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账、管理情况。校企共建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都要分项登记入账,每批到达设备要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入账。
请各部门按照核查内容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如有疑问请尽快与资产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6118875
资产管理处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