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到 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5:30,职工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均已打印完毕。根据房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合同签订后必须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上进行网络确认,确认后需提前五个工作日报送房产主管部门完成鉴证。为赶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合同的鉴证,让购房职工能够享受契税优惠。决定加快合同的签订速度,在2009年12月23日晚9:00前结束合同签订工作,请尚未签订合同的购房职工速来我公司签订预售合同。
特别提醒:请职工前来签约时,务必带齐签约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因认购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按期签订或者签订后不能赶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鉴证的,后果由认购人自行承担。
南京博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