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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做好全校岗位设置管理首次聘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12-29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岗位聘任工作组: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澳门美高梅金殿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和省教育厅《澳门美高梅金殿做好全省高校岗位设置管理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9]35号)精神,为全面落实《澳门美高梅金殿发布〈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工人[2009]234号)要求,从即日起,全校各类各级岗位的首聘工作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内的各类人员,以及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规定的各类各级人员聘用条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根据学校设置的岗位及对应的聘用条件,填写书面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所在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2.资格审查及初聘意见。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数及岗位层级比例、审定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及申报人员在现岗位履职情况,评议推荐拟聘专业技术三、四、五级岗位的人员,拟定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方案,并将聘用方案和各类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将拟聘方案公示5天。

3.学校各聘任工作组审议推荐。人事处结合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的拟聘方案对申请各类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后,分别提交学校各相应岗位聘任工作组审议或推荐。学校各相应岗位聘任工作组审议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的聘用方案,拟定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岗位聘用方案,将拟定的拟聘方案和人员岗位等级报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批或评审。

4.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评审申报专业技术正高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及以上人员,审批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学校各聘任工作组拟定的聘用方案。经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及岗位等级,公示5天。

5.学校审批聘用方案。各类人员的聘用方案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6.签定合同。学校(或委托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在拟定聘用方案后须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各二级单位各类岗位申报汇总表;

(2)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情况简表;

(3)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二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2.报送材料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申请表填写内容属实,格式规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整(复印件由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核盖章),申请人需手写签名确认。

(2)申请表中代表性论文、论著、项目、获奖应选填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代表作,均应按限定数额填写。

(3)申请表上所在单位指申请人申请的岗位所在二级单位(或部门),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推荐意见栏,须组长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二级及以下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及以上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五、有关注意事项说明

1.学校岗位总量按现有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实际数量下达;各部门、各单位各类岗位数量按现聘或在岗的实际数量下达。

2.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澳门美高梅金殿可聘用专业技术正高三级岗位21人,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正高三级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向学校推荐申报正高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

3.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以现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为基数,严格按照聘用条件标准和副高级五、六、七级岗位2:4:4的结构比例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分级评审(具体岗位数额按照四舍五不入的方式进行计算,下同)。空缺的高级岗位可用于低级职务岗位的聘用,超过结构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能进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基础层级。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不能打通使用。

4.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在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岗位推荐中,如出现达到副高一级聘用条件标准的人数超过本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可在限定的比例基础上,择优加1人推荐申报副高一级岗位,但推荐申报副高一级和拟聘副高二级岗位人员的总数不得超过60%。经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未能聘上副高一级岗位的人员直接聘用在副高二级岗位。

5.学校机关中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以及原在专任教师岗位、评聘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转到六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同时还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本人选择教师岗位序列的人员向其归属学科关系所属二级单位提交聘用教师申请,其他人员的申报由机关党委统一受理。

6.申请管理岗位的人员根据现聘职务依次分别对应进入管理岗位相应职级,不再填写管理岗位申请表。申请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按照现聘工人技术等级依次分别对应进入相应层级的工勤技能岗位,不再填写工勤技能岗位申请表。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组需将本单位所属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按照岗位等级造册报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7.原工人身份,符合申报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可以申报并填写相应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8.对在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参加岗位分级的权利,直接聘用在本层级的最底等级,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9.各类表格可在校园网公告栏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中下载。

六、聘用日程安排

2009年:

12月25日 发布《南京工程学院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

12月29日下午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岗位聘用工作。

2010年:

1月15日前 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应根据各级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订本单位专业技术副高二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条件,报送学校岗位设置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审批;组织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及以上岗位并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一级岗位及以上人员材料报送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审核、签章。

1月20日前 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各类岗位的分级评议或推荐,并将拟定聘用方案及申报专业技术副高二级及以下人员申报表、各类人员申报岗位汇总表报送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1月25日前 人事处对各类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分类提交学校各聘任工作组审议或推荐。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组织评审。

1月25日~1月29日 评审结果公示。

1月31日前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评审结果,组织聘用,签定聘用合同。

附表一:南京工程学院各类岗位申报统计表

附表二:南京工程学院教师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表三:南京工程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表四:南京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人员汇总表

附表五:南京工程学院管理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表六:南京工程学院工勤技能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表七:南京工程学院申报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简表

附表八:南京工程学院教师岗位申请表

附表九:南京工程学院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附表十:南京工程学院管理岗位申请表

附表十一:南京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申请表

附表十二:南京工程学院“双肩挑”人员审批表

附表十三: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聘用申诉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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