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老师做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校决定对2009年度结题验收的自筹经费项目报销一定版面费。
一、报销范围
2009年12月25日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自筹经费项目。
二、报销额度
具体规定为:①SCI、SSCI、EI、A&HCI论文每篇不超过1000元,每个项目限报2篇;②ISTP、CSSCI收录论文、国家核心期刊(北图2004版)论文每篇不超过500元,每个项目限报1篇;③其它普通期刊论文不予报销。
三、报销程序
请项目负责人凭论文杂志(原件1份,复印件1份)和版面费票据,于2010年3月31前到科技与产业处办理(行政北楼406),过时为自动放弃。有收录的请带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86118980
科技与产业处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