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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12-08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鼓励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做好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通过申报、创建基层党建特色项目,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围绕党建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探索和思考,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党建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建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项目内容和形式

各基层党组织可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自主申报党建特色项目。申报项目应重点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及加强凝聚力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党组织如何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工作载体、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达到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建工作实效的目的。

申报项目应突出特色和创新,可以是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一项特色做法,可以是一系列有意义、有特色的活动,也可以是工作载体、工作机制的创新,具体形式不限,但切忌简单的参观考察活动。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升和理论思考,将实践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课题报告或论文)和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所需的活动经费可从组织部统筹的党费列支。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进行一定额度的资助。对具有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的项目,视情况给予1000-3000元的资助。

2.项目的资助经费一半由党委组织部在项目立项后划拨至立项单位所在二级基层党组织,其余部分在项目结束评审通过后划拨。项目的日常管理由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负责。经费使用按照党费使用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3.凡正式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应在获准立项后半年内完成。项目结束时,应提交项目成果报告。2011年上半年,党委组织部将邀请校领导、党务工作者和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对基层党建特色项目进行评审。学校将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并在“七一”前夕进行交流展示。

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1.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注意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每个二级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申报1-2项基层党建特色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原则上应是各二级基层组织。

2.请申报项目的党组织填写《基层党建特色项目申报表》,于12月10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中心南楼325;电话:86118833,电子邮箱:zzb@njit.edu.cn)。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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