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
2.评选表彰名额。全校评选表彰“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10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2.积极参与本学科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教学综合评价为优秀。
4.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5.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近五年来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第(1)项和第(2)(3)(4)(5)项中的两项:
(1)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文科5篇以上;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的专著、教材,本人为主要作者(排名前二),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理工等学科2篇以上,文科4篇以上。
(2)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级课题(排名前二);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3)主持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款额文理科2万元、工科1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款额(切块)50万元以上。
(4)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有证书),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1项,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二等奖以上2项(排名前二);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七),或省级特等奖(排名前五)、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5)从事科学技术开发、科研成果推广成绩显著,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或农业技术推广表彰,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各教育教学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经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人选。
3.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4.发布表彰决定。
四、表彰奖励
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上对“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报送
1.《南京工程学院“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一)和《南京工程学院“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二),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复印件)一式一份,需经本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请于2011年5月1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档发送至 szk@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43。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