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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

日期:2011-09-2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1〕232号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着、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它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9月28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请申报者于10月28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技与产业处。

五、其它要求

1.申报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黄文华 联系电话:86118980

科技与产业处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