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住房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科技项目可围绕“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围绕绿色低碳建筑、新城建、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韧性城市、城乡建设信息化等城乡建设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自拟题目或方向申报。
2.科技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学校根据相关办法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同一负责人限报1项科技项目,同一负责人参与科技项目、标准未完成合计超过2项的,不得牵头申报。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科技项目,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中“挑大梁”。
2.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
3.科技项目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通过验收结题。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2.课题负责人填写《开通个人账号信息表》,各单位汇总后于5月26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科技与产业处将统一分配个人账号。
3.课题负责人登录“江苏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jskj.jscin.gov.cn/jskjcxframeqy/qymh/frameall),按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交后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三份),主要研究人员签字后经学校推荐盖章,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建设厅。
4.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各单位汇总纸质材料于2023年6月22日下班前交至科技与产业处519。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8986
附件:
1.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开通个人账号信息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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