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本校工作满三个月;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二、申报条件
政治思想和工作态度: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尊重领导,尊重同志,团结合作,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纪违规现象。
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刻苦钻研业务,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受到领导、同事及学生的好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新进人员须通过岗前培训,包括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和本校入校教育培训。
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会计、审计、卫生技术、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上述专业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1)拟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拟申报中级职务人员须填报《南京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表格在附件中,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2份,不可加页;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江苏省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学院章;
(3)同级转评初级职务人员需提供已取得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4)“以考代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人事处统一备案。
2.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情况,结合相关专业技术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认定表》的相关内容,报人事处。
3.学校审定、聘任。
四、其他具体问题
1.原工人身份、在首次岗位聘用中聘至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算,按照上述学历资历要求进行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
2.现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与现聘岗位不一致的人员,除已有规定不需转评的系列外,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须申报同级转评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2月28日16:00前由学院统一将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人材料请分别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不要装订。
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2.南京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样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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