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工作,更好服务学校特色鲜明一流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高教课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级高教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澳门美高梅金殿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进行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一般课题申请人职称级别不限;
(2)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作为课题组成员每人限参加2项;主持在研学校高教研究课题的,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新课题;
(3)课题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学术不端或各级各类高教研究课题终止撤项等情况。
二、选题要求
1.课题申报须立足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重点围绕学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工程大学”的发展目标,聚焦国内外高等教育研究前沿和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新进展,重点围绕新形势、新理念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程项目化教学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关键问题。
2.课题申报人可根据《2023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结合自身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等实际情况自定选题,但选题内容应属高等教育研究领域范畴。
3.已获得学校或省级及以上资助的教改、思政、党建等专项课题的,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再次申报。
三、课题立项与经费资助
设立重点课题5项左右,每项给予经费资助15000元;一般课题15项左右,每项给予经费资助5000元;指导性课题根据申报情况设立,一般不给予经费资助。其中,申报重点课题未通过评审立项的,一般不得转为一般或指导课题立项。
四、课题管理与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最多可延长1年。课题结题验收成果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1)论文等研究成果关键词、内容须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并标注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号,否则将不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有效成果;
(2)一般课题须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关键词、内容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包含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2篇;
(3)重点课题须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关键词、内容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
五、材料填报与时间安排
1.课题主持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须在封面相应位置注明课题选题指南编号(如:若依据指南“A.党的20二十大和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中“1.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申报课题,指南编号应填写“A1”),同时注明申报类别(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
2.《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见附件3)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组成员相关的个人信息、单位名称、专业名称和课程名称等信息,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
3.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单位应对课题进行初评并在申报表(附件2)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所有环节,课题申报内容均以《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形式提交评审专家,实行“双盲评审”。经专家评审后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课题。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在2023年2月24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3份)、《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双面打印,一式3份)和《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528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以word文档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
联系方式:章老师,86118667。
附件:
1.2023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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