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京工程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将2022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验收和中期检查的范围
1、验收范围为2022年12月完成项目合同书所列研究内容的项目;
2、中期检查范围为未到结题时间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
二、验收和中期检查的程序和要求
1、结题验收程序: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验收按附件1的验收流程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对项目总体的研究情况进行评价,科技与产业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形成最终验收结论。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通过、暂缓结题、撤项。
2、结题验收要求:结题材料要求见验收报告编写提纲及说明,研究成果的原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科技与产业处将对提交的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结题要求按当时申报或合同书的有关要求结题。
3、中期检查程序:在研的各类基金项目及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项目当前取得的研究成果作为附件随中期检查表上交,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秘书集中交至科技与产业处。已到结题时间但未完成研究内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在右上角注明“延期申请”。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两次。
4、中期检查要求:所提供的研究成果材料要求与验收材料要求一致。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科技与产业处将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进行结题审核,未达到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最低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将不予通过验收。凡延期两年及以上的项目,本次必须进行结题验收,仍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不得再申请延期。受撤项处理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基金项目。各单位被撤项情况将作为今后限项申报确定上报名额的重要依据。所有撤项项目停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科研经费收回至项目主管部门。
三、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了项目研究任务;
2、是否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3、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
4、课题批准立项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截止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电子文档(验收汇总表、结题成果汇总表、中期检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材料截止12月13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程娟娟
联系电话:86118986
附件:
1. 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流程
2. 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汇总表(单位填写)
3. 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单位填写)
4. 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报告(个人填写)
5. 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单位填写)
6. 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个人填写)
科技与产业处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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