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要求,今年上半年在职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采用“投递”方式进行。
一、投递地点及时间:
门诊部一楼南大厅
6月13-15日 8:00—11:30 13:30—16:30
二、注意事项:
1.请将发票原件(含电子发票及明细)预先按发票日期排序并粘贴好,在上述指定时间投递门诊部一楼;
2.电子发票必须是首次报销,若审核查重时发现为重复发票,直接剔除;
3.住院费用报销除发票外还需提供住院清单,无清单不予审批;
4.经审批过的特殊用药,请附审批复印件;
5.2021年末次报销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请于本次投递,此后将不再报销2021年度的医药费用。
6.投递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投即离,不要聚集。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