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的管理,规范往来款的办理、使用、核销和清理等行为,保障资金的流动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南京工程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2年上半年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时间
1.清理范围:各部门的各类暂借款项;各类教学、科研等经费借款;未及时认领的科研项目到款;预借发票长期未到款;其他应收款项等;
2.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二、清理工作说明
1.财务处将于6月6日向借款人发送暂借款项清理短信通知,请各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到财务处办理还款业务;
2.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应填写《南京工程学院还款承诺书》,并经项目负责人审签,交至财务处7号窗口。(《南京工程学院还款承诺书》下载地址: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南京工程学院还款承诺书》);
3.如在6月20日前未完成暂借款清理,也未提交还款承诺书的,财务处将停止该项目借款业务及报销业务,并视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约谈项目负责人及借款人;
4.财务处咨询电话:86118161 ,联系人:贾老师
三、清理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部门内及时公布本部门的暂借款项信息,通知并督促借款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按期清理,以免影响部门和个人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借款审批和管理,及时清理结算,财务处将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规定,有效防范资金占用风险;
3.暂借款项如未按规定及时完成清理将影响项目经费使用及后续审计,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借款人务必重视和配合。
财务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