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鼓励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标兵、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推荐参加评选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忠诚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学生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3.主讲至少一门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课,且本科教学工作量满额。
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评价结果、教师教学质量年度综合考核与评价结果均为A。
5.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在线教学、项目化教学、双语教学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效果明显,教学业绩突出,深得师生认可。
(二)业务能力。申请人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在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组织形式等方面锐意创新,成效明显,受到同行的普遍赞许,具有详实的典型教学案例,或发表有高质量的教研论文或出版教材(专著)。
2.在实践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工程实训等)中注重实践模式、实践方法和实践内容的创新,切实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成绩显著并具有优秀典型教学案例。
3.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中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近两学年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积极参加教学实践研究和教学技能研究,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奖(如讲课比赛、教学设计竞赛等)(排名前二),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或获得校级教学技能奖(如讲课比赛、教学设计竞赛等)(排名第一)。
5.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获批立项(或结题)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项目(排名前三),或获批省级及以上优秀精品课程(立项建设)(排名前三),或获批主持立项(或结题)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或获批主持校级优秀精品课程(立项建设)。
6.在第二课堂教学和大学生科技训练活动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近两年所指导的学生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进行评选。
1.不服从所在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2.近一学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
3.教学纪律松懈,不认真填写、不按时上报相关教学文档。
4.评选材料弄虚作假。
二、评选办法与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年度实际授课教师2%比例(四舍五入取整,兼顾教学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名额见附件1)的名额进行推荐。依据评选条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教学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人选材料及评选条件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并拟评选出5名教学质量标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发扬民主、周密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把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二)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18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兵、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推荐人选在教学工作中取得各项业绩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教学案例、获奖证书、论文、教材、项目课题等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行政北楼404室),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jb@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083,孙老师。
(三)请各单位对推荐人申报佐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教学单位印章。以上所有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指2021年度所取得的业绩和成果。
附件:
1.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兵、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3.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兵、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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