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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的通知

日期:2021-11-23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澳门美高梅金殿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提前做好年终决算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2021年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及范围

(一)年度财务对外服务截止期限

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9日为年终决算期间,从12月22日起,财务处停止办理各项收付业务,2022年1月10日恢复对外业务。各单位应计入2021年的各类收入和支出,应于截止日前完成入账手续。

为避免指标冻结,影响项目余额及年终结转数据,网上预约(含酬金)系统自12月22日起关闭,已预约的业务请于12月22日前完成网约单投递。已预约但未在规定期限报销的数据,财务处将予以清除,2022年1月10日起正常恢复使用网上预约(含酬金)系统。

(二)本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南京工程学院(本级事业)、南京工程学院后勤独立核算实体、南京工程学院科技服务部、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主动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合理合规使用相关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四)本年度开展服务社会经济活动,且有款项入账的单位(部门)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与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核对数据,并及时完成收入结算工作。

二、往来款及票据的核实清理工作

(一)各部门、各单位及借款人,对于尚未核销的暂借款,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拖至下一年度。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的借款人,将按?南京工程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直至款项结清。

(二)网络与信息中心应做好一卡通核对工作,提交校园卡年度圈存及消费总额表,于12月31日前完成一卡通结算业务的全年数据核对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三)从学校财务处领用收费票据的部门和单位,在12月22日前将所收款项全部入账,将当年领用票据全部核销(含已领未用票据)。

(四)已预借发票仍未到款的各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对方单位及时付款至学校账户,12月31日前不能到款的,预借发票的项目负责人应收回发票并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既不能付款,又未能收回发票缴销的,财务处将冻结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其他科研项目相应额度的经费。

三、实物资产清查工作

学校设备、家具和药品等实物管理部门,资产入账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1日。对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的实物资产记入2022年度账务。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保障处应做好各类固定资产、家具盘点工作,对于固定资产、家具盘盈、盘亏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增减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二)门诊部应对库存药品的数量、金额进行全面清查盘点,12月22日前将盘点的库存药品汇总表、药品入库年度汇总表、药品出库存年度汇总表(在职、离退休、学生按个人账户支付和统筹账户支付分别统计)、药品盘盈盘亏表及书面说明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四、项目资金结余结转

(一)常规运转经费及年度专项经费,年末余额不结转下年使用。年度专项经费中如存在跨年支付的款项,需在12月31日前向财务处提交项目余额结转申请,并附采购申请表及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便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有明确执行期限的各类项目,归口职能部门应及时组织结题与验收手续。执行期满后仍未办理结题验收手续的,财务处将按相关规定对项目余额进行处理。

(三)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按照财政国库资金使用期限要求对项目结余进行处理,即2020年度财政专项如在年终国库系统关闭后仍存在项目余额,将被财政统一收回。

五、基本信息的报送

根据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请下列部门于12月31日前报送相关资料(具体表格另行通知):

(一)校长办公室报送学校概况资料;

(二)人事处报送各类教职工人数;

(三)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报送各类学生人数;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各类资产统计数据;

(五)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报送政府采购支出数据。

六、其他事项

(一)校属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应上交学校的款项(如返还工资、资源占用费、上缴投资收益等),请于12月21日前完成上缴任务。

(二)后勤保障处应于2021年12月21日前与财务处清理核对后勤独立核算实体往来,并于2022年1月10前报送独立核算实体年度财务报表。

(三)财政专项跨年结余结转资金年终会被国库冻结,预计次年二月底恢复使用。

七、决算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财务决算工作,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的工作。

(一)认真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数据,保证收支有据、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要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各项拨、缴款项;凡属本年的收支,都要及时入账,不得瞒报、漏报收入,虚列支出,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凡瞒报、漏报、少缴、不缴应纳入学校的收入,一经发现,将按“小金库”论处。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在加快项目预算执行基础上,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防止突击花钱,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年终决算期间,财务处将努力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关财务工作,具体事务联系方式如下:

财务决算总联系人:陈倩倩 联系电话:86118156

财务决算具体事项联系人:

1.暂借款清理

联系人:阴卫,联系电话:86118860

2.实物资产清查

联系人:沈抒文,联系电话:86118163

3.专项资金清理

联系人:陈野,联系电话:86118157

郭侠,联系电话:86118171

4.基本数字报送

联系人:郭侠,联系电话:86118171

5.收费票据核销

联系人:王娇,联系电话:86118153

6.独立核算单位年终清理、决算

联系人:王升华,联系电话:86118180

 财务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