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学校将对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研究任务按计划完成情况;
2.阶段性研究成果情况;
3.年度预期研究目标完成情况;
4.课题经费年度使用情况。
二、中期检查程序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对照课题任务书和进度计划安排,认真总结一年来所承担课题的研究任务和研究成果等完成情况,填写《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清单》(见附件3)。
2.研究成果须提供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凡未标注课题项目号或内容不相关的论文等不能计入研究成果。论文复印件等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要求如下:论文发表期刊或会议论文集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论文已投稿期刊或会议论文的会议名称并附录用通知、论文全文;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3.课题负责人须对研究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相关佐证材料首页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
4.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对课题组一年来研究总体进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高等教育研究所将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的有关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形成课题的中期检查结果。
三、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提交要求如下:《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阶段性研究成果清单》(一式1份),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11月23日前将《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和研究成果佐证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404室),《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清单》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 ;并请注明邮件主题“中期检查”,文件名为单位或部门+中期检查材料。
联系人:李俊秀,联系电话:86118499。
附件:
1.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2.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3.阶段性研究成果清单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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