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企合作协议,自2020年起,中博教育集团在澳门美高梅金殿设立“中博奖教金”和“中博奖助学金”,以表彰奖励澳门美高梅金殿在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职员工和学业成绩优秀的在校学生。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评选与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奖教金申请对象为南京工程学院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三年以上从事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的教职工。奖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南京工程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1.奖助学金为7万元/年。其中2.4万元面向非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0.6万元面向全校研究生,2000元/年/人,共15人;4万元面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具体奖励人数及金额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自行确定。
2.奖教金为11万元/年。其中5万元面向非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含辅导员),5000元/年/人,共10人;6万元面向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含辅导员),具体奖励人数及金额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自行确定。奖教金奖励辅导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
三、申请条件
(一)奖教金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积极从事教育管理;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工作业绩显著,为学校、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近五年年终考核获得过“优秀”1次。
3.担任学生班主任、第二班主任者优先。
4.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二)奖助学金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候选学生应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3.在评奖年度内,智育排名不得低于班级前40%。
4.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受校级及以上表彰、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大学生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条件贫困者优先。
四、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教师员工自愿申报、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荣誉证书等),经所在院系或部门初评后,于10月18日前:
本科生上报学生工作处审定,联系人:李园,办公地址:行政北楼221办公室,联系电话:86118815。
研究生上报研究生处审定,联系人:秦北辰,办公地址:行政北楼418办公室,联系电话:86118105,邮箱:1739432445@qq.com。
教师(含辅导员、实验员、管理人员)上报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联系人:周昕辰,办公地址:行政北楼521办公室,联系电话:86118526,邮箱:1006504570@qq.com。
请以上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审定通过汇总表和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部门盖章)报教育发展基金会汇总。经公示并报中博教育集团备案,保证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择时举行表彰大会。
附件:
1.中博奖教金评定办法
2.中博奖教金汇总表
3.中博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4.中博奖助学金汇总表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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