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校教职工:
为了解决广大教职工看病难、就诊远等现实问题,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广泛听取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及部分教职工的意见,切实将“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决定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教职工就近看病的定点医疗机构,校长办公会已讨论通过,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学校医疗报销的教职工子女)可以就近选择申请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民营诊所不在可选范围内)。
二、首次申请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以部门为单位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必须与医疗费发票的名称一致),部门汇总后发至门诊部邮箱:mzb@njit.edu.cn ,由门诊部负责录入医疗管理系统。
三、每年12月可申请或视居住情况选择变更下一年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登记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提交门诊部邮箱。无须变更的默认上一年度申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用药范围、处方限额、特殊检查等,仍按学校规定执行。
五、离退休职工长期居住外地的相关政策,仍按学校原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如有疑问或咨询的,请联系:朱老师、许老师,电话:86118052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