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成果积分奖励办法(试行)》(南工人〔2021〕29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高层次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2年度在人才培养、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成果(以文件公布日期为准),具体奖励范围参见《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成果积分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才培养奖励项目
申报第四条“人才培养奖励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给申报人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牵头单位教务处。
2.申报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
申报第五条“科学与应用研究奖励项目”和第六条“平台基地奖励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4),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表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5)。申报表及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稿一式一份,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kygl@njit.edu.cn。
申报第五条和第六条,除教育科学研究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学科建设、平台基地这四个类别,其他类别申报均需填报“科研财务系统”并提交,经院系管理员、院系分管领导系统审批提交至科技与产业处。
“科研财务系统”入口:申报老师登录信息门户,搜索“科研财务系统”,点击“进入服务”,即可填报。科学技术奖、艺术创作、专利三类在系统“成果获奖”中填报,应用型研究、论文在系统“科研成果”中填报,科研项目在系统“纵向项目”中填报(澳门美高梅金殿作为第一承担单位的在研纵向项目科技处已统一导入系统,申报老师到系统中完善、确认提交)。院系管理员、院系分管领导可在系统左上侧(公告左侧箭头处)点击选择相应的“用户角色”进行审核提交。系统中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科学技术奖:提供文件、证书扫描件;
(2)应用型研究:提供标准文件、批示采纳或刊载证明材料扫描件;
(3)艺术创作: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4)科研项目:澳门美高梅金殿为第一承担单位的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其他提供立项批文;
(5)论文:提供有明确期卷号、页码的全文pdf佐证;
(6)专利: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报第五条和第六条中教育科学研究奖、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学科建设、平台基地这四个类别,除申报表及汇总表外,请申报人提供佐证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教育科学研究奖:提供文件、证书复印件;
(2)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提供相关立项证明材料、研究生培养案例库相关证明材料;
(3)学科建设:提供获批文件复印件;
(4)平台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
申报第七条“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或获奖文件等,提交给申报人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7),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牵头单位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4.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请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16:30之前分送至各牵头部门(教务处--行政北楼212室;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419室;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南楼203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 86118037 教务处
王老师 86118864 科技与产业处
秦老师 86118042 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成果积分奖励办法(试行)》
2.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
3.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培养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
4.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
5.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科学及应用研究、平台基地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
6.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申报表
7.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度人才队伍建设奖励项目成果奖励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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