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魏婷婷同志任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花喆斌同志任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副主任(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方苏同志任发展与对外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副处长(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野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花涛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翟红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宋峻峰同志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中心)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兴华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超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陆旦宏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莲同志兼任电力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成铭同志兼任自动化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颖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娟同志兼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成立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建军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文少波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潘潘同志兼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昀同志兼任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伶俐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康群同志任数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佩娟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副主任(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柏媛媛同志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朱军同志后勤保障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李军同志电力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董美娟同志兼任的电力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罗俊同志兼任的自动化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管明清同志兼任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灿同志兼任的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巍同志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副主任(副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试用任职)时间自2022年1月5日起。
南京工程学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