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研究院:
根据省高校综合考核及学校目标考核规定,对相关单位科技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环境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体育部、工业中心,共17个二级教育教学单位。
2.校“科技创新1111计划”立项建设的工科(产业技术)研究院。
二、考核内容
《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单位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计分细则(2021版)》(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1版》(附件2)中所涉及的科技类计分内容。
三、考核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填报《2021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教育教学单位)》(附件3)、《2021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研究院)》(附件4),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汇总表需要打印纸质版,经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4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yjg@njit.edu.cn,所有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瑞
联系电话:86118847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单位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计分细则2021版
2.南京工程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021版
3.2021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教育教学单位)
4.2021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研究院)
科技与产业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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