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健全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提高采购工作质量。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南工招〔2021〕192号)规定,结合澳门美高梅金殿实际,开展采购评审专家聘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在校内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自觉接受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能胜任校内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不满7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报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行贿、受贿、欺诈及《南京工程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不符合本条第(二)项所列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经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可聘请为评审专家。
二、聘请及审核流程
1.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专业评审专家,同时,诚邀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报名。
2.申报人请下载《南京工程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附件1)并参照《南京工程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的专家分类最多选取四个类别填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与本人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至行政北楼427室。
3.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组织开展审核工作。
获得南京工程学院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人员,纳入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享有评审专家相关权利,履行规定义务。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19日止。
联系人:刘小芳 联系电话:025-86118056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2.《南京工程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南京工程学院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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