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南工党〔2021〕104号,以下简称《规程》)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10月启动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为重点,着眼于进一步优化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科学配置干部资源,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显其能,为实现学校十四五规划,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工程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成立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对选任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决策。选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
组 长:史国君
副组长:史金飞、曹雪虹、濮励杰、赵立法
成 员:杨征宇、朱晓春、张仰飞、郑锋、朱松青、陈建华
办公室主任:朱松青
办公室副主任:聂邦军、程国方、汪木兰
四、总体安排
学校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从2021年10月启动至2022年1月结束,总体上分两个批次组织实施:
第一批次:酝酿和研究决定中层正处级岗位人选;
第二批次:酝酿和研究决定中层副处级岗位人选。
五、选任范围
(一)学校党委公布的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岗位(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以学校公布的岗位为准,见附件1)。
(二)中层领导干部一届任期为三年。任职不能满一个任期的中层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不再参加选任。
(三)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中层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两届的,鼓励进行交流(其中,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交流);在同一岗位上任满三届(或任职满十年),必须交流;鼓励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任满三届(或任职满十年)回教学科研一线岗位;鼓励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领导岗位同志转任非领导职务岗位。
(四)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有关年龄、党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六、任职资格条件
(一)中层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师生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选任的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规程》中,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
(二)选任至正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且未满57周岁。
2.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未满57周岁;
(2)两年及以上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
3.现任职于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未满57周岁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2)应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选任至副处级领导岗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现任处级领导干部且未满57周岁。
2.现任正科级干部或校团委选任的分团委书记,应具备以下资格:
(1)未满57周岁;
(2)三年及以上正科级岗位或分团委书记任职经历;
(3)已纳入学校事业编或人事代理管理。
3.现任职于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未满57周岁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2)应当现聘在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优秀年轻干部(如院长(主任)助理,或高层次人才,或近三年有一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二级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正副书记、系正副主任,系一级教研室、实验室、中心正副主任,学院级工会正副主席、有挂职经历等)优先考虑。
(四)根据工作需要,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图书馆等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职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育教学单位行政正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副职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二级学院、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行政正职,一般应当具有院系管理工作经历。
(六)选任至党委职能部门、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一般应具有3年及以上党龄,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工作,具备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七、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1.研究制定《南京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2.研究制定《南京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方案》;
3.研究制定《南京工程学院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4.成立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干部考察组,负责开展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
(二)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发布工作方案、纪律“十个严禁”。
(三)公布岗位
详情见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方案》。
(四)征求个人意向、资格审查
学校党委向现任中层领导干部和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征求个人意向,上述人员均需填报“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个人意向表”(以下简称“个人意向表”,见附件2),个人意向填报岗位范围为公布的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岗位,每人可填报三个意向岗位,同时,应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否则视为个人放弃所填意向岗位以外的岗位。
现职中层干部如不填报“个人意向表”,视为自愿不参加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放弃任职机会。
征求个人意向工作分两次进行:
1.向符合中层正处级任职或提任条件的中层领导干部或人员征求个人意向,岗位范围为公布的中层正处级岗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上午10:00;
2.向符合中层副处级任职或提任条件的中层领导干部或人员征求个人意向,岗位范围为公布的中层副处级岗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上午10:00。
“个人意向表”纸质稿交表地点:党委组织部(行政中心南楼319室)。电子稿发送地址:njitgb@njit.edu.cn.
选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个人填报意向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个人意向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向选任领导小组汇报。
(五)分析研判和动议
学校党委在对中层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严格按照核定的中层领导干部职数和岗位设置,开展动议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在一定范围内沟通酝酿后,形成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六)民主推荐
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推荐,按照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工作的程序和参加人员范围要求按照《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七)酝酿和讨论确定拟选任人选方案
对于非提任干部,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学校工作需要、干部日常表现和人岗相适情况,参考个人意向,拟定选任工作方案,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对于提任干部,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民主推荐、综合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要求,研究确定拟提任考察人选。
(八)组织考察和政治体检
由党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和政治体检。对拟提拔人选,做到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九)讨论决定拟提任人选
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考察、政治体检、个人事项报告调查核实等情况,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提任人选方案。
(十)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拟提任人选确定后,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八、有关说明
1.在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中因任职年龄受限不再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属于专职党政管理干部的,转任相应职级职员,由学校统筹安排工作,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属于“双肩挑”中层领导干部的,可自主选择,选择相应职级职员的,身份转为管理岗,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管理;选择回归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保留原领导职务职级,可享受学术假,中层领导职务任满一年给予学术假一个半月,但累计不超过18个月(包含假期),在学术假期间享受原职务职级待遇。
可再任满一个任期及以上的专职管理干部,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中层领导干部职务,经校党委批准后,不再作为处级领导干部管理,享受一个任期(三年)原职务职级待遇;三年后,转相应职级职员,按人事管理制度管理。
可再任满一个任期及以上的“双肩挑”干部,回教学科研岗位,不保留原党政职务级别,根据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时间,享受相应的学术假。
2.为加强教学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党政相互融合,同心协力,更好贯彻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此次选任,教学单位二级党组织书记兼任副院长(副主任),党员行政正职兼任二级党组织副书记。
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教育教学单位原则上应配备一名80后、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处级领导干部。
4.各批次选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自发文任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到任新的岗位,如原岗位尚无人选接任,自觉完成过渡阶段工作,待原岗位人选到任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离任交接工作按《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加强中层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南工党〔2020〕1号)中中层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执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审计处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5.选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与问题,由选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工作方案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日程安排
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
十、纪律要求
1.被选任的中层领导干部,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2.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确保选任环境风清气正;必须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选任工作有序推进。
3.选任工作期间,现任处级干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在新选任中层领导干部交接前要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4.严格执行选任工作保密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选任工作,不得臆造和传播与事实相违背的信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对于在选任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取消当事人选任资格。校纪委办公室对本次选任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86118333,电子邮箱:jjjc@njit.edu.cn。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方案
2.南京工程学院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个人意向表
3.南京工程学院第八轮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日程安排
南京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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