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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开展“师生共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6-11-07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师生共建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各处室、教研室(实验室)认真落实有关要求,自愿与学生班级结对共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进一步推动师生共建活动的深入进行,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11月开展师生共建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与内容
活动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组织。机关各处室,各系部(院)教研室、实验室,后勤及产业各实体已与学生班级结对的要继续开展共建活动,原有共建班级已经毕业或尚未有共建班级的单位要落实一个或一个以上班级自愿结对开展共建活动。各共建单位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通过开展主题班会、交流谈心、社会实践、辅导答疑、帮困助学等主题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切实为学生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办一些具体实事,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奖励与评比
为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师生共建主题实践活动,学院将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6个,先进集体奖30个,分别奖励1000元。
优秀组织奖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评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荐申报。先进集体以处室、教研室(实验室)为单位评比,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2个申报。学院评审组将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考核、评审,并提出初步名单报院党委批准。
本次活动评审组由党委宣传部、党办、党委组织部、工会、人事处、学工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并指导所在单位积极开展“师生共建主题实践”活动。要深入调查研究,召开相关会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扎实开展好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各奖项的申报。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活动开展的情况、成效和经验。申报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
3.各奖项的申报材料及师生共建情况一览表请以书面形式于12月5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师生共建情况一览表.doc

各奖项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