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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评选2007年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07-06-14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彰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决定于2007年教师节表彰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现就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称号和名额分配
1 、评选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 、评选称号。属于教师编制的教职工称号为“优秀教师”,其他教职工称号为“先进工作者”。
3 、评选名额。“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名额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其中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指标比2: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工作五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受到师生的尊重和信赖,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 、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校“评建创优”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
3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较突出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奉献。
3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学校的各项改革,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在学校“评建创优”工作中,能全面、高质量地完成评建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5 、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五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三、组织领导和评选程序
1 、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由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负责(以下简称校评委会)。校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成员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评委会的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2 、推荐工作以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并成立评选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院(系)、部、处、分工会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按在编在岗人数4%以内的比例推荐,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取舍,不满1人的按1人推荐。推荐时不限制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指标比。
3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并附书面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人事处将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上网公示。
4 、校评委会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分别对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以无记名方式按评选名额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以得票多少为序,依序取满名额为止。若跨名额出现票数相同者时,可由评委会主任提议对跨名额并列人员按简单多数票方式投票复议一次,按得票多少依序取满名额。若复议仍有跨名额并列人员,则不再复议,并列人员按通过对待。
5 、校评委会评选结果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学校将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五、其他
1 、根据《省教育厅澳门美高梅金殿印发〈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07]10号)和《澳门美高梅金殿做好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7]11号)的精神和名额分配情况,学校可推荐1人参加评选。学校推荐人选由校评委会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条件,参照苏教人[2007]10号文件和苏教人[2007]11号文件(从rsc.njit.edu.cn下载)执行。
2 、今年的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要求,注重现实表现和对学校所作贡献,实事求是,充分酝酿,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六、时间安排
请各推荐小组于6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审批表(含电子文档)报学校人事处。
南京工程学院
二○○七年六月十日


2007年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