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澳门美高梅金殿开展200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7]30号)精神,我院于2007年8月27日下发了开展南京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出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现将成果名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地址:行政北楼212室,电话:86118029)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2007年南京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doc
特此公示。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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