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课题组:
为加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经费课题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学校将于
2007
年
12
月下旬对澳门美高梅金殿各类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度检查
(一)检查范围
1
、
2007
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课题;
2
、
2006
年度及其以后立项的省、部、厅级各类在研的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课题。
(二)检查的内容
检查课题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已形成的研究成果以及今后研究工作的安排。
(三)检查程序
1
、课题负责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年度检查表》(见附件一)一式二份;
2
、课题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对课题的进展情况和课题成果进行审核;
3
、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
、对
2006
年及以前到结题时间的或具备结题条件的省、部、厅级各类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2
、对
2006
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二)一式三份;
2
、撰写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3
、提交本课题的研究成果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复印件要求:论文的封面、目录、文章及封底等;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上述材料须按统一格式附上封面(见附件三),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
4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须写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同意,主管院长审批,报高教研究所备案后方可延期半年结题。
(三)验收程序
1
、由课题负责人提交验收材料;
2
、由各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对本部门的课题研究情况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
、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时课题负责人要介绍研究成果;
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审核工作,并于
12
月
17
日前
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北
310
)。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联系人:杭福珍
联系电话:
86118499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年度检查表.doc
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佐证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