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2008年6月13日举行“南京工程学院2008届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及“第八届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欢送2008届毕业生文艺晚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6月13日(周五)18∶30(遇雨顺延,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二、地点:校内学海湾广场。
三、参加人员:
1. 2008
届全体毕业生;
2.
全体校领导;
3.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
四、返城交通安排:毕业典礼及文艺晚会结束后,在北区车站乘坐交通车返城。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于18∶20前入场完毕并在会场前三排按席卡指示就座;
2.
请各院(系、部)认真做好参加学士学位及毕业证书授予仪式的毕业生代表选派与本单位毕业生的组织工作。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