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工[2008]114号文件精神,在第一次计分排序公示后,接受教职工意见反馈,经审定后,现将87名申购
增加房源
住房的教职工
记分排序
(
附件)进行第二次公示。
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以及计分排序和房源情况,本次申购
增加房源
住房的87名教职工均符合认购条件,可参加套型认购
,具体认购安排见通知。
后勤管理处
校 工 会
2008
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