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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日期:2011-06-02 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科学技术奖应用类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应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类研究成果。申报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从2011年度起,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增设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同时,为鼓励生产一线工人的科技创新,在省科学技术奖中增设工人创新奖励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本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凡在2010年度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今年不得申报。

3、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纠纷解决前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4、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5、申报工人创新项目必须是在职一线职工在工作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报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组成。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

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供该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在2009年2月28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基础类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是2009年2月28日前发表的,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套,其中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纸质申报材料除附件部分外由申报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不需另加封面,竖装,纸型为A4,左边装订,字型不小于5号。

4、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附件部分应是原始件的扫描,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5、2011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设9个专业组(见附件1)。请按申报成果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专业组,并在《推荐书》首页正确填写所属学科评审组名称和代码。基础类科技成果按照应用前景选择相应的学科评审组及代码。《推荐书》首页上完成单位的名称书写必须与加盖的公章一致。

6、工人创新项目的成果完成人需由当地工会组织出具其为一线职工的有效证明。

四、推荐要求

1、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必须使用科技厅提供的2011年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填写软件请于6月15日后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jstd.gov.cn)上下载。

2、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第一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和可靠性负责。

3、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三阶段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二是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驻科技厅监察室负责监督评审全过程,并接受(实名)举报投诉。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 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并同时报送电子版。《科技成果登记表》软件与《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2011年版)同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86118986 邮箱:kjc@njit.edu.cn

附件1: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专业组代码

附件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附件3:省科技厅《澳门美高梅金殿201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成〔2011〕157号)

科技与产业处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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