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人员,并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研究任务,无在研的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
2、申报项目须符合本指南要求,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项目实施地点须在江苏省范围内,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
3、同一单位不能同时申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4、符合《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建[2007]93号)和《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环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填报《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在宁中央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技部门预审,提出具体预审意见(请申报人先填写预审意见,电子申请书发至科技与产业处,待科技与产业处审核修改后再打印正式的申请书)。
2、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或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科研项目。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电子文档发至科技与产业处,由科技与产业处统一刻成光盘。
2、申报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的项目,需在《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中附科技查新报告。
3、申报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类项目,需在《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中附技术拥有方与应用试点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四、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86118986 邮箱:kjc@njit.edu.cn
附件1:2011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指南
附件2:2011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
附件4:澳门美高梅金殿印发《2011年度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环科函〔2011〕1号)
科技与产业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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