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澳门美高梅金殿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澳门美高梅金殿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登峰计划”,落实“一流对外合作工程”实施方案建设目标,学校拟开展2024年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内容
2024年暑假期间,拟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4项,其中引进国(境)外高水平课程项目3项,赴国(境)外研学实践项目1项(课程简介见附件1):
授课院校 |
项目名称 |
项目人数 |
开展方式 |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
全球能源转型:伦理、物理和技术 |
16人 |
课程引进 |
英国剑桥大学 |
机器学习:从基础到提高 |
16人 |
课程引进 |
美国罗德岛设计学院 |
交互设计丨设计思维工作坊 |
30人 |
课程引进 |
澳门城市大学 |
人工智能 |
20人 |
研学实践 |
二、项目组织实施
1.二级教育教学单位组织项目申报。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签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申报材料Excel表邮件发送至zylin@njit.edu.cn(邮件主题:“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学院名称”)。每个二级教育教学单位限报1项。
2.学校评审。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
3.项目立项单位组织选拔学生参加项目。学生的项目学时可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2个公共选修课或跨专业选修课学分,对于产出创新成果的可以依据成果申请创新学分;同一课程只能申报一类课程学分。立项单位须在首次跟国(境)外高校合作开课结束后1年内在校内开设相关公共选修课程或跨专业选修课程。在与国(境)外高校开展课程合作教学过程中,引进课程项目须配备跟课教师进行学业督导;研学实践项目须选派教师带队参与教学。
4.项目结束后,学生均需填写完成《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学习报告》(附件3);修完课程且合格的学生,均可获由授课院校颁发的课程结业证书。
三、政策支持
1.学校划拨专项经费至立项单位用于项目实施。
2.项目结束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协助立项单位开展项目成果汇报活动,并与相关国(境)外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便进一步落实“一流对外合作工程”实施方案建设目标。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北楼436室),朱老师;联系电话:86118829。
附件:
1.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课程简介
2.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申报表
3.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学习报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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