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聚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结合本校实际,建立“教学名师工作室”,凝心聚力打造高质量团队,迅速培植本校优秀骨干教师。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南工人〔2024〕2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每个教学名师工作室由带头人和团队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1名,成员4-6名。成员中40岁以下中青年优秀教师不少于3名。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
带头人申报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为人师表,教学效果突出,教学特色鲜明,具有优秀的教学理念和创新意识;
3.曾获江苏省教学名师称号;
4.心系学校与学科建设,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院推荐。
2.教学名师工作室带头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教学名师”工作室目标责任书》,报送人事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经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立项。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2.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目标责任书(附件2)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3)1份,承诺书(附件4)1份及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纸质稿交至行南207,电子稿发送至szk@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2.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教学名师”工作室目标责任书
3.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教学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4.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教学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人事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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