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将于近期发放,请各单位将本部门独生子女名单核准后,将下表(见附件)于5月12日前发送至门诊部邮箱:mzb@njit.edu.cn,表格各栏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注意事项:
1.今年发放对象为:子女在2009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编人员(含人事代理)。
2.双职工分别在各自部门登记。
3.机关人员到机关分工会办理登记,科技与产业处(含附属工厂、校资企业等)到科技与产业处分工会办理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86118053
附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登记表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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