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二级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南工党[2019]35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工作,选任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在岗期间享受正科级实职待遇。为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成立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工作小组。各教育教学单位选任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成员、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书记为组长,院长(主任)为副组长。研究生分团委书记选任工作小组成员参照教育教学单位选任工作小组成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轮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需将本单位选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校团委。
各选任工作小组主持本部门(单位)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工作的民主推荐,并主要负责组织召开本部门(单位)的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答辩、拟任推荐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基本程序
(一)公布选任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岗位共17个,详见“附件1”。
2.岗位职责
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详见“附件2”。
3.任职基本条件
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任职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条例》中所规定的要求。
4.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须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新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任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留任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有关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个人自荐,资格审查
凡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现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和教职工,均可填报个人自荐表(详见“附件3”)。自荐岗位范围为公布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岗位,每人可填报一个自荐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现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如不填报个人自荐表,视为自愿放弃任职机会。
自荐表电子稿和手写签名PDF扫描件于2022年4月15日下午3:00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njit.edu.cn。
(三)民主推荐和答辩
1.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推荐。教育教学单位的民主推荐应在全体人员范围内开展;研究生处在所属党支部全体人员以上范围内开展。
2.通过资格审查的自荐人员按其本人自荐岗位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在10分钟以内,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答辩人员重点谈工作思路和举措;回答问题5分钟。现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自荐原岗位可不参加答辩。
(四)讨论和推荐拟任人选
各选任工作小组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工作需要、民主推荐和答辩情况,通过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提出拟任建议人选,征求并听取分管校领导意见,最后由各选任工作小组通过线上表决方式作出拟任建议人选的推荐决定。各工作小组提出拟任建议人选事项,必须有工作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推荐决定。
各选任工作小组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4:00前将选任工作情况及拟任人选材料电子稿和盖章扫描件同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njit.edu.cn。
(五)组织考察
1.由组织部、人事处、学工处和校团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任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拟任考察对象意见。
(六)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职
1.实行任前公示制度。新选任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新选任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现职待遇。试用期满,经二级基层党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另行发文);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如果在2022年底不能通过招考转入事业编,将进行岗位调整。
3.实行任前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由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同本人谈话。
4.实行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日程安排计划
日程安排计划详见“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必须提高认识,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选任过程中各环节工作,确保工作圆满顺利。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过程风清气正,维护校园和谐,推进学校事业发展。
2.在选任工作期间,现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必须坚守岗位,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校纪委办公室对本次选任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6118333,电子邮箱:jjjc@njit.edu.cn。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选任工作并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附件:
1.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岗位
2.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3.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工作个人自荐表
4.分团委(团总支)书记选任工作日程安排计划
共青团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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