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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美高梅金殿蒋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2-04-11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蒋伟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合署)机要保密科科长,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思政教育科科长职务;

吴玑超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合署)秘书科科长,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老校区资源规划利用办公室挂靠)老校区资源规划利用办公室主任助理(正科级)职务;

周士荣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合署)行政科科长,免去其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职务;

王寒娜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合署)法律事务科科长,免去其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丁宾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党校(合署)组织科科长,免去其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组织(统战)科科长职务;

杨正浩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党校(合署)干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翟继友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党校(合署)党校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党校秘书(正科级)职务;

胡民同志任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长;

安雪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科长,免去其党委宣传部新闻宣传与新媒体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宇同志任党委统战部统战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玉梅同志任机关党委机关党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钱雪娟同志任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合署)学科评建科科长,免去其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吴为同志任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合署)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亚平同志任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合署)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陶然同志任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合署)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

李罗丹同志任发展与对外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发展规划与信息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昕辰同志任发展与对外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对外合作交流科科长,免去其发展与对外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科科长职务;

章小四同志任发展与对外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高教研究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蒋伟同志任发展与对外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校友会(基金会)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发展与对外合作处、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秘书(正科级)职务;

徐江虹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秦璐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后勤保障处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晟颖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人事科科长职务;

郑忻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师资科科长,免去其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师资科科长职务;

袁兴梅同志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劳资与社保科科长,免去其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劳资与社保科科长职务;

李鹂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教学研究科科长;

冯艳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教务科科长;

郑晓川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考试中心主任;

贲玉红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实践教育科科长;

马雪珺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本科招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职务;

牟石华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丁嘉莉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教师教学发展办公室主任;

孙文静同志任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俊秀同志任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教学质量评估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薇薇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思政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园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程清亮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免去其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物资采购科科长职务;

陈亚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李宁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黄照衡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宿舍管理科科长职务;

许发磊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东鑫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国防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升华同志任财务处综合业务科科长;

陈倩倩同志任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科长;

陈松林同志任财务处资金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仝明同志任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科长;

戴莉同志任审计处审计员(正科级);

班生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资产经营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靠)平台团队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挂靠)产学研合作科科长职务;

李秋月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资产经营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靠)自然科学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雅囡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资产经营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靠)社会科学科科长,免去其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挂靠)社会科学科科长职务;

李瑞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资产经营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靠)产学研合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琳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资产经营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靠)知识产权运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新迪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资产经营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靠)成果与大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科技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挂靠)知识产权管理科科长职务;

丁冬红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资产经营公司、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挂靠)资产经营管理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处长助理(正科级)职务;

杨蕾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与安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飞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玥霖同志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合署)外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齐方同志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办公室(合署)国际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奇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合署)政保科科长;

朱寅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合署)治安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林秀华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合署)消防安全科科长;

刘丽霞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合署)户籍管理科科长;

管昊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钟磊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国有资产管理处(老校区资源规划利用办公室挂靠)房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操天明同志任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科科长;

郝敏同志任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物资采购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茆汉国同志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中心)网络信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雪莲同志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中心)项目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网络与信息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春艳同志任后勤保障处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晶晶同志任后勤保障处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雷拥军同志任后勤保障处计划与财务科科长;

刘小芳同志任后勤保障处采购供应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廖德利同志任后勤保障处能源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后勤保障处校园环境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露霏同志任后勤保障处工程维修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蓓同志任后勤保障处校园环境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潘群同志任基建处计划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肖叶青同志任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校园建设规划科科长,免去其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韩峰同志任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科科长;

宋卫杰同志任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工程造价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材料管理科科长职务;

胡霞同志任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综合业务科科长,免去其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思明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光甲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俞卫新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主任,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务部主任职务;

马兆允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主任,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主任职务;

雍明旭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挂靠)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巴黎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挂靠)关工委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征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员(正科级);

刘莉莉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员(正科级);

吴蔷同志任监督检查处纪检监察员(正科级);

刘枫同志任审查调查处纪检监察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彦同志任工会秘书(正科级);

金自如同志任工会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李玉龙同志任团委秘书(正科级);

王亚会同志任团委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丽珏同志任图书馆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图书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倩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姜燕霞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荆波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魏南囡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叶小平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袁楠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谢娟娟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张自强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郭欣瑜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耿玉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免去其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力仿真与培训基地主任职务;

夏友桦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贝静雯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封莹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汤苗苗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競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办公室主任;

王祎黎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红梅同志任自动化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王依群同志任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朱晓倩同志任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西林同志任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陈静蓉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王赟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葛磊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周媛媛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

林慧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育阳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濮钰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帅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逊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栋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陈航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陆敬文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姝君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办公室主任;

魏振华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颛孙随意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胡德君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左明霞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翟铁华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陈溪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莎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拟免去其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王腊妹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

崔璨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梅同志任外国语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蕾同志任数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数理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艺同志任数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郝佳同志任数理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免去其数理部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秦艳霞同志任体育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涂吉蓉同志任体育部教务秘书(正科级);

朱节云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修远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宗亚妹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教学部主任职务;

李静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双创教育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项目拓展部主任职务;

薛宁宁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外国语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王思琪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宿静瑶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霏同志财务处基建财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微同志科技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挂靠)自然科学科科长职务;

免去孙鹏同志科技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挂靠)资产经营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韩洪生同志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治安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周建军同志国有资产管理处(老校区资源规划利用办公室挂靠)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戴红星同志后勤保障处能源与工程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苏晓强同志基建处(校园总体规划办公室挂靠)计划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池震霆同志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助理(正科级)职务;

免去朱李莉同志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免去陈作雄同志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丽杰同志建筑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免去丁蕾同志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鞠飞同志体育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田丽同志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裴俊同志原南京博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试用任职)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起。

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