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助教制度,检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成效,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南工教〔2016〕17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培养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已结束的青年教师及其导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主要考核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取得业绩、工作表现等。青年教师对被指导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申请表(青年教师用表)》(见手册),《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评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导师。主要考核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培养采取的措施,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导师按照培养计划,结合所做工作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申请表(导师用表)》(见手册),《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见手册)及《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过程评价表》(附件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情况等做出评价和建议。
3.教学单位。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导师制文件和本部门培养方案和计划,结合申报材料和执行过程情况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进行全面评价,给出考核意见,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见手册),并对本单位导师制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4.学校。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依据申报材料,采取说课考核形式,结合培养过程情况和单位考核情况对青年教师和导师做出综合考核评价。
三、时间安排
1.参与考核的青年教师和导师于1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递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于11月12日前完成单位考核并将相关材料递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说课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1.青年教师
(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
(2)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评价表(附件2);
(3)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导师
(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中需填写内容;
(2)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过程评价表(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3.教学单位
(1)青年教师和导师递交的考核相关材料;
(2)本单位考核小组考核过程材料(需在手册教学单位考核意见页给出青年教师和导师具体考核分数);
(3)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总结。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并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北楼227)。
联系人:丁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86118035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名单
2.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考核评价表(青年教师填)
3.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过程评价表(导师填)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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