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美高梅金殿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限校内访问)

日期:2023-11-24 来源:

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及专项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类别

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类别包括创新基金重大项目、创新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旨在培育省部级以上高水平纵向项目;专项项目类别为高质量专著专项。

(二)申报与结题验收条件

申报校级科研基金及专项项目的申请人须是澳门美高梅金殿在职在岗教职工,当年只能申请1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验收时须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所有研究成果必须以南京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完成人或通讯作者(论文),且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项目发表的论文应标注“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原则上不得作为验收材料。具体申报与结题验收条件如下:

1.创新基金重大项目

申报条件:申请人主持完成过国家级项目(理工科)或省部级项目(人文社科),具有突出的研究基础,无在研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及校基金项目(申报当年结题的不计算在内)。

结题条件:

理工科:项目负责人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2篇中科院分区二区以上期刊论文,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可且只可抵1篇论文(二区以上期刊论文不可抵);申报国家级项目2次或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SSCI/CSSCI论文(在政府部门、高端智库内刊刊发的咨询研究报告获决策部门采纳,或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可抵1篇SSCI/CSSCI论文);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2次或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2.创新基金面上项目

申报条件:申请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理工科)或市厅级重大及以上项目(人文社科),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无在研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及校基金项目(申报当年结题的不计算在内)。

结题条件:

理工科:项目负责人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中科院分区二区以上期刊论文,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可且只可抵1篇论文(二区以上期刊论文不可抵);申报国家级项目2次或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SSCI/CSSCI论文(在政府部门、高端智库内刊刊发的咨询研究报告获决策部门采纳,或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可抵1篇SSCI/CSSCI论文);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2次或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3.青年基金项目

申报条件:申请人符合年龄要求,男性32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未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无在研校基金项目(申报当年结题的不计算在内)。

结题条件:

理工科:项目负责人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中科院分区二区以上期刊论文,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可且只可抵1篇论文(二区以上期刊论文不可抵);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2次或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其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SSCI/CSSCI论文;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2次或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4.高质量专著专项

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经历(理工科)或市厅级重大及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经历,或者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博士论文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专著内容与申报人从事学科密切相关;申报时已经完成专著80%以上内容的撰写工作。

结题条件:专著正式出版。

(三)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年限均为3年。

(四)经费资助与划拨方式

1.创新基金重大项目,理工科6万元/项,人文社科4万元/项;

2.创新基金面上项目,2万元/项;

3.青年基金项目,2万元/项;

4.高质量专著专项,2万元/项。

经费划拨方式:项目立项后拨款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款50%。

(五)申报材料要求

1.请申请人认真填写附件1中《2023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申报书》或《2023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质量专著专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其中一份附佐证材料),左侧2钉装订,禁用活页装订。

2.请在申请书封面标明申报项目类别。

3.本次申报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评审。

4.请各单位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并于2023年12月6日16: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电子文档(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纸质稿与电子稿请保持一致,逾期不予受理。科技与产业处不接受任何个人形式申报。

二、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1.所有未到结题时间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

2.确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中期检查程序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附件2中的中期检查表,一式1份,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附件装订在中期检查表后面,研究成果的原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已到结题时间但未完成研究内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在右上角注明“延期申请”。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两次。

(三)中期检查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汇总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汇总表,于2023年12月6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电子文档(中期检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

三、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合同书所列研究内容的项目;

2.已经延期两次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必须参加验收。

(二)结题验收程序和要求

1.结题验收程序: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参照附件3中的验收流程。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3中《南京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报告》,一式2份(其中一份附佐证材料),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对项目总体的研究情况进行评价,科技与产业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形成最终验收结论。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通过、暂缓结题、撤项。

2.结题验收要求:结题材料要求见验收报告编写提纲及说明,研究成果的原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科技与产业处将对提交的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结题要求按当时申报或合同书的有关要求结题。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科技与产业处将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进行结题审核,未达到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最低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将不予通过验收。凡延期两年及以上的项目,本次必须进行结题验收,仍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不得再申请延期。受撤项处理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基金项目。各单位被撤项情况将作为今后限项申报确定上报名额的重要依据。所有撤项项目停止相关经费的使用,科研经费收回至项目主管部门。

(三)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1.是否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2.是否达到预期研究目标;

3.项目经费开支情况;

4.课题批准立项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四)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汇总验收报告(一式2份)、验收成果汇总表,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519室),电子文档(验收成果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86118986

电子邮箱:kygl@njit.edu.cn


附件:

1.项目申报材料

2.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3.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科技与产业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