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及相关单位:
根据《澳门美高梅金殿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局令第7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澳门美高梅金殿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澳门美高梅金殿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411号)》的相关要求,明确要求申请人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为规范澳门美高梅金殿专利申请行为,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的界定
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的情形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内容,下列各类行为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一)《澳门美高梅金殿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1.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2.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3.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6.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二)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三)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四)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五)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在《澳门美高梅金殿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411号)》第二条规定中的九种情形。
1.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2.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3.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4.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5.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6.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7.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8.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9.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的监督管理
(一)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四)各级知识产权局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
(五)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列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七)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每季度超过5件或本年度非正常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超过5%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中国专利奖的资格。
四、学校澳门美高梅金殿严格规范避免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的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举行专题会议,组织教师、研究生和相关本科生认真研读和学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有关文件(附件1);认真组织师生对照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的情形,对已经和正在申请的专利即时开展自查自纠,保证落实到专利申请的每一位教师和学生;
2.对于自查中发现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相关师生即时填制《南京工程学院专利撤销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到科技与产业处知识产权管理科(行北414)办理撤销手续,及时避免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已经发放专利费用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师生申请专利前,必须认真充分做好专利论证工作,对所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做出缜密论证和研判,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五)师生自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协助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应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水平进行查验,加强申请专利的保障;
(六)对于系列申请及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申请,申请专利时请务必告知科技与产业处知识产权管理科,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
(七)对于没有自查自纠,以及今后专利申请前没有认真充分做好专利论证工作,且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学校将追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五、建议申请专利的师生留存以下材料用于非正常申请行为备查:
1.研发材料;
2.科研应用成果;
3.论文、评奖、项目验收等辅助证明材料;
4.有实物的可以提供照片,并进行功能、工作原理的介绍。
联系人:王老师、向老师。
联系电话:86118864;86118772。
附件:
1. 国家知识产权局澳门美高梅金殿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相关管理文件
2. 《南京工程学院专利撤销申请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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