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南工科[2015]12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申报要求,通过团队申报,科技与产业处资格审查,校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现对2020年度研究所立项建设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建设计划任务书的编制
请各研究所认真组织发展规划论证,编制《南京工程学院研究所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定盖章后,于4月21日(周三)下午4:00前报送科技与产业处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06)。
二、研究所的建设与管理
1.学校对每个立项研究所给予3万元的立项建设经费资助。
2.学校将根据相关办法对研究所进行考核与管理。
咨询电话:86118865,李老师
附件:
1.2020年度南京工程学院立项建设研究所名单
2.南京工程学院研究所建设计划任务书
科技与产业处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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